2015年4月25日 星期六

隆成集團 (01225) - 令人沮喪的結果


隆成集團董事會在公司持有大量現金的情況下,宣佈以大折讓價發行新股來收購物業,置公司及股東利益於不顧,我們一眾小股東向公司董事會及監管機構發信抗議及反對這項收購,奈何抗議收不到任何效果,監管機構也不作為,令這收購物業交易在公佈後僅需17天便迅速完成,比我們一般散戶買一個物業需時最少1個多月以上的時間快上許多,原因為何相信大家都清楚,只是為了將交易成為概定事實,即使監管機構之後介入也無可奈何。

公司如此快速完成該交易,以發行7600萬股新股給中國投融資集團有限公司 (01226),再加上於2月中時授給公司顧問及員工的7500萬股的認股權,當中4800萬股極速地獲得行使,有些甚至是在市場價格低於認購價的情況下行使,完全有違常理,目的為何?不就是想盡快取得公司的控股權,令他們在5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取得控制權,通過這班人想通過的所有議案,確保他們可以繼續控制公司。說到這裡,我真的想問問這班來自仁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(8082)、新確科技有限公司(01063) 等公司管理層以至財經專欄作家的顧問,究竟給予公司那方面的顧問服務?

事件發展至今,相信幕後人士已取得公司控制性股權,獨立股東DAVID WEBB的股權也被攤薄,對此事也無能為力,沒有再作跟進,可以說這次小股東的維權行動是徹底失敗。

從公司大折讓價發行新股、到認股權極速獲得行使,成件事情是司馬昭之心,路人皆知。我們小股東想阻止也無能為力,怪只能怪監管機構的不作為、怪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機制,小股東們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去捍衛自己的利益。

今日香港的老千股肆無忌憚,聞名於外,始作俑者就是我們的監管機構的庸碌、無能、不作為,空有尚方寶劍,却完全不懂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力去保障我們投資者、小股東,空有監管之名,而無監管之實,也令老千們氣焰嚣張、無法無天,不受約束。

最後,有幾句話想對某仁兄說:往年曾細讀不少你的文章,當時你寫了不少批評上市公司管治及財務分析的文章,令人印象深刻,也為你自己塑造了正面的形象、為讀者所稱許;近年是一錯再錯,與妖同行,現在更淪落到助紂為虐,壓榨小股東、散戶的血汗錢,難道你不會覺得羞恥嗎?有時間請翻看你當年的文章、讀者的留言,你不感到慚愧嗎?以你的才能,要在市場賺取正正當當的財富,何難之有,何需以此低劣的手段去獲取財富?

或者可能是我們太幼稚,財經界表面上道貌岸然的人物多的是,實際上可能都是披著羊皮的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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