萊蒙國際於2017年向和昌出售一批物業,總作價如下:
根 據 補 充 協 議,(i)買賣協議所載代價將由人民幣10,672,084,432元(相 當 於 約12,272,897,000港 元)調整至人民幣10,139,084,340元(相 當 於 約11,659,947,000 港 元);(ii)買賣協議所載公司間貸款將由人民幣2,653,819,204元(相 當 於 約 3,051,892,000港 元)調整至人民幣2,826,998,849元(相 當 於 約3,251,049,000港 元); 及(iii)買賣協議所載代價及公司間貸款總值將由人民幣13,325,903,636元(相 當 於 約15,324,789,000港 元)調整至人民幣12,966,083,189元(相 當 於 約14,910,996,000 港 元)。
當時看到將收到的現金高達101.4億人民幣,即使扣除大約10億的稅項,還有大約90億人民幣的現金落袋,然後我們很高興地計算萊蒙在收妥款項後,每股淨現金有多少、有機會派多少特別息,當時我還寫了一篇文章分享我的計算:
萊蒙國際 (03688) 的資產淨值與淨現金值
然而事隔就快兩年,不要說特別息,就算萊蒙截至2018年底的資產負債表,也看不到其持於大量淨現金狀態,似乎仍是淨負債狀態,那究竟當年的大約101億人民幣已收回多少?還有多少應收款?
如果純粹看2017及2018年的資產負債表,是完全沒辦法計算到還有多少應收帳的,不知道為何帳目要做到如此複雜、難明? 幸好再三翻看2017及2018年年報,從兩小段附注當中,可以大致清楚目前的情況。
根據上述兩段年報裡的附注,2017年已收取和昌大約29.5億人民幣(約33.95億港元),而2018年再收取14.6億人民幣,即是說兩年已合共收取和昌約44億人民幣,而交易的總作價是101億人民幣,即是理論上在2018年底應該還有大約57億人民幣的交易應收款。
於2019年1月15日,公司公佈:
誠 如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的 公 告 所 披 露,涉 及 各 目 標 公 司80%股權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項首次完成已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 日 落 實。
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,非 常 重 大 出 售 事 項 代 價 餘 額 已 妥 為 結 清 及 各 目 標 公 司 餘 下20%股權之轉讓已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完成(「完 成」)。於 完 成 後, 本 公 司 不 再 持 有 目 標 公 司 任 何 股 權。
即是理論上,餘下應收的57億人民幣或大約66億港元的交易尾數,應該已於2019年1月15日全部收妥。
如果上述推算正確的話,則理論上在2019年1月中,公司應該是持有大約37億港元的淨現金。
我相信2019年8月公佈的中期業績,帳目將會清晰,到時再回看我現在的推算是否正確。
當然帳面持有大量淨現金,只是反映公司價值被低估,並不代表公司一定會大派股息,尤其是目前的股權架構相當微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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